地址:南京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锦路12号 TEL:025-68193567
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汉语拼音:Xiao’er Kechuanling Koufuye
【成 份】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甜菊糖、苯甲酸钠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;味甜、有麻感。
【功能主治】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【规 格】 每支装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。2岁以内一次5毫升,3-4岁一次7.5毫升,5-7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-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
2、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。
3、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4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则应去医院就诊。
5、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,应及时就医。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1、运动员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
【包 装】 玻璃瓶,10毫升/支×6支/盒。
【有 效 期】 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-B-0689-91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32021212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2014年5月5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江苏海昇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锦路12号
邮政编码:210061
咨询热线:025-68193567
传真号码:025-68193500
企业邮箱:njhaichang@163.com
网 址:www.njhczy.com